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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4年实施情况例行督导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4-02-28 15:04

各相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满足教育部对中外合作办校项目的实施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河北地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我校将择期对我校目前开展的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例行督导,主要内容如下: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行;

二、培养条件

是否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设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等。

三、师资队伍

是否建立中、外双方师资评聘标准和评聘程序及执行情况;中、外双方师资队伍是否符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要求。是否制定了师资队伍建设制度及相应的保障实施措施;

四、教学组织

教学计划的制定是否充分体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是否体现外方优质教学资源的优势,是否开设必要的国情课程、专题讲座、专题报告及实践活动等;是否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教学方式是否适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科专业的特点;教学语言是否适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层次;教学文件及教学档案是否完整、齐备。

五、培养质量

学生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收费标准、颁发文凭、证书等知晓情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方式是否得到学生认可;学生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课程安排、教学内容、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满意情况等。

六、项目管理

项目所在学院是否建立了《**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细则》以及是否按照学校批准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细则》进行项目管理工作,包含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含外籍教师日常教学、科研等相关事宜的管理和服务)、学生管理等工作;是否是依法管理和使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资金,是否从事了营利性经营活动等。

河北地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4年2月28日

河北地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电话:0311-8720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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